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方案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和我校法律事务办公室要求,我处根据学校以及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挑选工作实际中常用法律法规,制定了科研处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为做好普法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普法对象
沈阳药科大学全体科研教师
二、普法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面向全校科研教师宣传推广科研方面的法律法规,老师深入了解学习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以及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
三、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
四、普法计划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自学的方式。请各位老师自行下载附件《2020年科研处普法内容》,认真学习。待疫情结束,根据教师反馈情况,我处将采取线下推广或专家解读讲座等形式为教师全面普及。
预计完成时间2020年11月30日。
附件:2020年科研处普法内容
科研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