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上述机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2.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8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50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8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3—5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要求
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及《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15时。电子版请务必提前一天发至邮箱,与我处确认内容后再打印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