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09:58:42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发〔2019〕113号)精神,现已启动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1.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项目

为加强我省青年人才储备,继续设立优秀青年基金计划,支持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促进优秀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省财政资金资助强度50万元/项。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资助计划面上项目

围绕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针对医药产业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省财政资金资助强度5万元/项。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博士学位三年以上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

支持青年博士,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青年人才培育。省财政资金资助强度3万元/项。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获博士学位三年以内。

4.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

围绕材料与制造(M&M)、能源与环境(E&E)产业技术发展方向,与该领域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同组织实施的开放基金项目,省财政资金资助强度20万元/项。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5.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

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提升当地临床医疗水平开展研究。省财政资金资助强度5万元/项。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二)重点研发计划

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临床价值大、市场前景好,处于临床前或临床研究阶段的原创性化学药、中药、生物药新药研发及其关键技术研究;注重中药传承,开展基于中医典籍的经典名方研发和中药材特色炮制工艺研究与综合利用等。省财政资金资助强度30-100万元/项。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三)公益研究基金

包括规定主题项目(A类)、监测评价项目(B类)和自选领域项目(C类)三个等别,通过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竞争择优等方式,遴选承担单位。各类项目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受理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不得兼报,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申请人拟申报项目应与本职工作相关,应具备必要的实验条件,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预期目标。不得将已获资助的在研项目重复申报,现有省科技计划资助的在研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凡三年内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均不得申报。

2.项目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统一申报。未注册过的申请人在新项目申请平台中注册。

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3日

联系人:盛志成 谭晓东

电 话:024-43520086,18341435526;18341401221

附 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项目公示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办 公 室:024-43520087

技术转移:024-43520085

Email:kyc@syphu.edu.cn

 
 
2013 ©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110016
平台研制:沈阳药科大学计算中心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