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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13:55:24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计划,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申报人除具备上述要求外,其年龄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符合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条件)。

2.课题负责人在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已获国家社科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4.我处统一受理本次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向我处报送以下材料:

①《申报书》1份及Word电子文档;

②《课题论证活页》5份及Word电子文档;

③《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秋荻 联系电话:43520087,18341401553

科研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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