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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6 13:41:48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老师: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辽委办发[2004]29)规定及《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辽社评办[2016]2 号),第六届省政府奖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需提交材料

1.需提交成果电子版及2份成果原件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

2.需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及2份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

3.需提交《申报成果说明书》电子版及2份纸质材料(均需匿名),根据成果形式要求进行填写,字数不超过5000字。

4.需提交《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电子版及2份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根据成果形式要求进行填写,字数不限。

5.需提交与《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先后顺序对应的佐证材料2份(实名、匿名各1份,需单独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仅填写以申报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第一获奖人)的,且与本次申报成果内容直接相关的材料。

6.需提交《成果概要文稿》电子版及1份实名纸质材料。

7.需《决策咨询建议》提交电子版及1份实名纸质材料。

8.需提交《学术诚信声明承诺书》电子扫描版及1份申报者亲笔签字纸质材料。

(二)成果申报和资格审查

1.申报者登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系统》http://210.30.190.125/Admin_Login.asp,按照要求填报(单位授权syyk码)。

2.以上所需提交的材料请登陆省社科联网(www.lnskl.org.cn)、东北新闻网(www.nen.com.cn)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网(www.lnsgdb.com.cn)查询、下载。以上所需材料一律用A4纸单面打印、分别装订。

3.申报成果相应佐证材料要求是以申报者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得的奖励,获批的科研项目、领导批示等。

4.上报材料均需通过中国知网查重。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20%(不含20%),著作和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不含30%),均不含自重率。查重费用个人自行解决。

中国知网查重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逾期不再查重。

二、不能申报参评成果

1.教材、编著(科普成果除外)、论文集、述评、新闻报道和文艺创作、未公开出版的博士论文等不参评

2.已获本奖项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往届已申报但未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信息录入时间:2016年12月16日0时至2017年1月8日24时整;材料申报时间:2017年1月10日;申报地点:南校区行政楼206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辽宁省哲社奖申报公告、通知及有关材料

科研处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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