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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16:23:47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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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科奖办发[2016]14号《关于我省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及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要求,现将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人选)除符合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外,同时应具备获得对应的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励一等奖、科技功勋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省企业重大研发成果奖对应科技进步奖)。

二、形式审查和遴选

奖励办将对照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和我省的推荐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优先从当年获得的省科技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足时,依次从上年度的一等奖项目中递进补充。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参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相应奖种填写说明要求,于2016年11月21日前,报送相应材料。

科研处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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