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科技局沈阳市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十二五”期间勇于创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定
1.沈阳市科技创新功勋科学家奖(2人)。
2.沈阳市十佳科技创新带头人奖(10人)。
3.沈阳市十佳科技创新团队奖(10个)。
二、推荐要求
科技创新功勋科学家、十佳科技创新带头人、十佳科技创新团队由区、县(市)及市直相关单位,驻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按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沈阳市科技创新奖评选”评选要求(见附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单位每个奖项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人(个)。申请人(团队)要填写《沈阳市科技创新奖申报书》,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章),另附500字事迹摘要和3000字事迹材料。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10日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科技局成果处(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件)。
联 系 人:李永成 付珊
电子邮箱:1132079430@qq.com
附件:1、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技局《沈阳市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沈阳市十佳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3、2016沈阳市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功勋科学家、创新带头人)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