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根据沈社科联发〔2016〕17号文件通知,市社科联决定开展沈阳市第二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1-2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论文集按单篇论文形式,以单篇申报,不得以论文集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多人共同完成的系列丛书,以体现申报者主要成果的单册申报;不评个人出版的文集。
3.申报成果是著作的,需提交《出版合同》。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须同时申报,不受理单册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4.凡于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期间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工具书、科普读物、地方志书等),均可参加本届评奖活动。
5.每项申报成果须填写《沈阳市第二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2份,提交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佐证材料3份(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还)。
6.申报截止时间是2016年9月20日,材料报送地点是南校区行政大楼206室。
附件:1.市社科联开展第22届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沈阳市第二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