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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和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 11:27:44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条件

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面上项目拟资助额度为每项1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1 1 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三年以上且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

2)应具备必要的实验条件,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预期目标,研究周期为2年,自申报年度51日开始,执行期满当年430日止。

3)凡主持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三年内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均不得申报。

4)不得以已获资助的在研(或已结题)的项目的相同内容重复申报,不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内容和条件

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一批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良好预期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拟资助额度为每项1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须为197611日以后出生并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依托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项目申请人,申报条件只要符合19761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即可)。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不再受理已获该计划资助的人员申报。

2)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研究工作应当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可行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路线,项目预期研究目标应在2年内完成。

3)凡主持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不得以已获资助的在研(或已结题)的项目的相同内容重复申报,不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其它要求

(1)请登陆辽宁省科技厅网站(网址为:kjjh.lninfo.gov.cn,进行在线报,并于1118日前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书》或《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申请答辩PPT电子版送交科研处314室。博士启动基金纸质版申报书须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2)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和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不得兼报。

3)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均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遴选推荐。

联 系 人:林晓辉 吴继龙

联系电话:23986080 2398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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