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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和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11:03:50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沈阳药科大学联合基金工作框架协议》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

2)应具备必要的实验条件,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预期目标,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年份一律填写2015年7月。

3)凡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三年内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均不得申报。

4)不得以已获资助的在研(或已结题)的项目的相同内容重复申报,不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须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依托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项目申请人,申报条件只要符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即可)。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不再受理已获该计划资助的博士申报。

2)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研究工作应当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可行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路线,项目预期研究目标可在2-3年完成。

3)已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人员(指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4)不得以已获资助的在研(或已结题)的项目的相同内容重复申报,不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其它要求

1)请登陆辽宁省科技厅网站(网址为:kjjh.lninfo.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于3月30日前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书》或《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申请答辩PPT电子版送交科研处314室。

2)由于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均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遴选推荐。

3)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和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不得兼报。

联 系 人:林晓辉 吴继龙

联系电话:23986080 ;23986081

科研处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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