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促进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培育优秀人才,凝练重大项目,按照《沈阳药科大学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沈药大科字〔2012〕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4年度学校科研专项基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需按照《2014年度沈阳药科大学科研专项基金申报指南》要求在沈阳药科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立项信息、完成人员、项目预算、考核指标,并在项目文档处上传《沈阳药科大学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请登录沈阳药科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ky.syphu.edu.cn/,在综合办公--通知通告下查看,初始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初次登录后请完善个人信息并及时修改密码);
(二)不得以已获资助的在研的项目重复申报;
(三)请各位老师于2014年11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四)拟定于12月初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准备幻灯片并按时答辩。该指南中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 系 人:林晓辉 吴继龙
联系电话:23986080 ;23986081
科研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