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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1 13:40:42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沈社科联[2014]3号文件精神,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凡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间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工具书、科普读物、地方志书等),上届评奖(即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发表的成果)而漏报的,均可参加本届评奖活动。

2.经市评委会认定的其他成果。

3.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1-2项。两人以上合作的,由第一作者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与主要合作者同意才能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多个作者完成的成果,限定每项成果申报人数(含第一作者),即论文不超过3人,著作不超过7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

4.申报成果是著作的,需提交《出版合同》。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须同时申报,不受理单册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5.每项申报成果需填写申报表2份,提交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佐证材料3份(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还)。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1份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1分成果原件和1份匿名处理后的著作原件(匿名处理包括书中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出现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填写、打印、复印。

请申报者于2014年5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ypukyc@163.net

咨询电话:2398 60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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