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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16:56:02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4〕222号)现已发布,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符合“三重”原则的创新性强的品种研发和技术研究。

二、申报流程

序号
时间节点
任务
责任人
1
4月14日前
按照《通知》要求酝酿、撰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简版),并于4月14日17:30前将申报书初稿一式2份及15分钟答辩PPT报送科研处。
课题申请人
2
4月15日-18日
组织专家论证,并于4月18日前将专家论证意见反馈给各课题申请人。
科研处
3
4月19日-25日
按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并于4月25日17:30前将申报书简版及附件纸质版一式7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doc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1份报送科研处。
课题申请人
4
4月26日-30日
学校统一组织形式审查后报送国家卫计委。
科研处

联 系 人:谭晓东

联系电话: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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