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4〕222号)现已发布,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符合“三重”原则的创新性强的品种研发和技术研究。
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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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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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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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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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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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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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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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通知》要求酝酿、撰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简版),并于4月14日17:30前将申报书初稿一式2份及15分钟答辩PPT报送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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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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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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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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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专家论证,并于4月18日前将专家论证意见反馈给各课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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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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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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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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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并于4月25日17:30前将申报书简版及附件纸质版一式7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doc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1份报送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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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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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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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统一组织形式审查后报送国家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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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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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谭晓东
联系电话: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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