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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3 11:28:51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通知》文件,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科技项目评估、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等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现建立完善专家信息,要求如下:

一、专家条件:

1.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 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 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二、网络填写要求:

1. 采取专家个人网上填报的方式。登录“辽宁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http://epm.lninfo.gov.cn/)点击“专家注册”, 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即完成网上填报。

2. 开网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8日,请各相关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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