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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关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15:08:22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的要求,现对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项目申报作相关要求。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和进展报告要求

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1.结题报告电子版最晚提交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项目经费决算部分,老师自行与财务核对,并在结题报告最后一页(2份)签字后加盖计财处公章和处长名章。项目经费中有预算调整情况的,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尽量不调账。

2.结题报告电子版经学校审核并报基金委终审通过后,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整理后送到科研处盖章。结题报告纸质版最晚提交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

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最晚提交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二、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并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集中接收期的申请书电子版初次提交最晚时间为2020年3月9号17:00。在9号之前仍未提交初次申请书,原则上不予接收。申请书提交后需要修改完善的,第二次最晚提交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17:00。

3.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5.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和新增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附件: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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