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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沈阳药科大学-中国远大集团医药创新发展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2 09:54:51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为持续深化我校与中国远大集团战略协作关系,在2017年升级为“远大医药创新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发展基金)后,着眼于长期合作、互利共赢,鼓励广大教师聚焦企业需求开展科技攻关,经双方充分协商决定进一步丰富科研合作内涵,扩大项目资助范围。现将2019年度发展基金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资助领域

发展基金立足于中国远大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重点资助临床价值大、创新性强的项目、高端制剂以及创新性医疗器材等,具体如下:

(一)心脑血管、消化及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相关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包括神经退行性疾病与老年病、精神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肾病等慢病领域创新药物与高端制剂;

(二)肿瘤、急救、传染/感染性疾病、眼科、康复与再生医学相关性疾病等领域创新药物与高端制剂;

(三)创新性医疗器械(包括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等)研究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主持创新药物研发的成功经验。

(二)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方案切实可行,技术水平先进(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产业化前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未获其它企业类似的基金资助。

三、遴选方式及资助额度

中国远大集团负责项目遴选,项目资助额度为25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国远大集团医药成员企业新产品研发项目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并于8月27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行政楼二楼204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志成

电话:43520086 18341435526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中国远大集团医药创新发展基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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