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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16:18:38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启动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项目类别

1.重点攻关项目主要围绕辽宁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前沿科学问题研究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卡脖子”问题等;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主要深入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决策参考价值高的成果;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

2.服务地方项目主要面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民营企业以及服务政府决策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主要以辽宁省工作为导向,注重前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以更好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3.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前沿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双一流”建设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头科技供给和创新支撑。

4.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主要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吸引国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在省内从事博士后研究,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依托科研项目、一流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

学科类别

拟资助额度

重点攻关项目

自然科学类

10万元/项

人文社科类

5万元/项

服务地方项目

自然科学类

5万元/项

人文社科类

3.5万元/项

基础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类

4万元/项

青年科技人才 “育苗”项目

自然科学类

6万元/项

三、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基础研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3.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支持或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此项目。已承担国家、省市等立项部门设立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4.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5.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项目评审书,项目评审书不超过7页,请于6月19日前将项目评审书(电子版)发至kyc@syphu.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联系人:石旭男   联系电话:43520082

附件:1. 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评审书

2. 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

科研处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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