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振兴,按照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的主体须是各单位或单位内的部门、院系以及其他创新团队,而非个人。
2.项目需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其应当是部门、院系实际负责人或具有相当资历的人员。
3.请于2019年4月26日前提供以下材料(包含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①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拟实现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的预期应用等内容);
②《2019年高校“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联系人:王秋荻 联系电话:43520087,18341401553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