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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10:03:15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8〕26号)精神,现已启动2018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我校教师可申报二类项目,即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

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由学校资金配套支持,研究周期为2年。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3年以上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拟申报项目应与本职工作相关,应具备必要的实验条件,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预期目标。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资助强度为3万元/项,由省财政资金全额资助,研究周期为2年。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并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拟申报项目应与本职工作相关,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可行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路线,曾获得省博士启动基金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不得以已获资助的在研项目重复申报,现有省科技计划资助的在研项目不得申报2018年度资助项目,凡三年内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均不得申报。

2.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kjjh.lninfo.gov.cn)。申请人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单位二级账户进行申报,在线提交后,需双面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南校区行政楼203室)。

截止日期:6月20日

联系人:谭晓东

电 话:435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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