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按照辽科奖办发【2017】12号通知《关于我省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人选)的通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2017〕44号)要求,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人选)工作现已启动,请登陆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提名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提名国家最高科技奖需获得过辽宁省科技最高奖(科技功勋奖);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需近年来获得过辽宁省科技奖一等奖,个别具有特殊优势的获得过省科技二等奖的项目也可提名;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需获得过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奖。
2.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 申报者于2017年11月28日前填报附件申报表上报科研处。
附件: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17年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