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8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编制工作安排》现已发布,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2018年度沈阳市科技计划体系由“1123工程”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未来新兴产业技术研发计划、科技人才应用技术研究计划、政策性补助专项等五部分组成,具体支持重点见各类计划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项目负责人年纪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和前4位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项目,项目负责人有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通过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www.syskjj.gov.cn)在线填报。已有申报账号的老师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没有账号的老师请自行注册后,并通知科研处审核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填报。
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联 系 人:谭晓东
电 话:024-43520083
附件:《2018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编制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