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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0 11:20:56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17]48号)的文件要求,现启动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立项数

1.青年项目: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青年项目拟资助26项,其中自然科学类拟资助20项,每项3万元;人文社科类拟资助6项,每项2万元。

2.重点项目: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等。重点项目拟资助1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拟资助6项,每项10万元;人文社科类拟资助4项,每项5万元。

3.服务地方项目:支持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服务政府决策的应用性研究;支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实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省内转化实施的项目研究。服务地方项目拟资助15项,其中自然科学类拟资助10项,每项5万元;人文社科类拟资助5项,每项5万元。

二、项目的申报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有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除重点项目外,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2.不得以已获资助的在研(或已结题)的项目的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3.请于8月24日-25日将申报材料(《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自然科学类)》或《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人文社科类)》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送至南校区行政楼206室;并准备项目答辩PPT时长10分钟左右,拟定8月29日在校本部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联 系 人:石旭男 联系电话:43520087;15504058807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请(自然科学类)·评审书》

2.《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请(人文社科类)·评审书》

                      科研处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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