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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 09:53:29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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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7] 2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奖: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

2.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项目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3.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人选(组织)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推荐前需单独申请推荐号和密码。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不存在异议。

5.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当年省科技奖中其他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省科技奖励推荐项目完成人。

6.推荐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7.推荐项目已收录到国家科技成果库。

三、申报要求

1.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推荐形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2.具体内容请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查询(60.16.24.181),按要求填写、提交和推荐。

3.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推荐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网络申报起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5月5日,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原件1份。

请申报本年度省科技奖励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2017年省科技奖励项目提前公示样本》发到科研处邮箱(sypukyc@163.net)。

附:2017年度推荐省科技奖励项目公示样本

科研处

2017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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